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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真真假假难辨(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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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又逼着沈肃换了一套,机车领做旧风的沙灰色软羊皮西装,那身衣服被他笔挺的身板一撑起来,立即带出一点不羁的洒脱。

店里好几个正在挑衣服的女人都忍不住走过来,偷偷打量沈肃。

沈肃被那些赤裸裸的粉红目光包围,有点尴尬。他有点害怕那些像触手一样灵巧的目光,会帮他把外套一层层剥下。这年头女人消遣起男色毫不手软。

陶琪却有点扬扬自得,看她多有眼光,把他从土得掉渣的保险从业人员的装束中拯救出来,打扮成了时髦的都市雅痞。可惜这男人不是她的,否则真要一、三、五逛街,二、四、六谈恋爱,星期天专门秀男友让别的女人嫉妒。

“这些衣服,对于一个律师来说,不太正经吧?”沈肃犹豫,他当然能看出自己穿上陶琪选的西装,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和他一贯严谨的风格相去甚远。

“反正你在人们眼中都是流氓律师,怕什么?”陶琪风情万种地白了他一眼。

三套春夏款的薄西装加上两件衬衫一件T恤,不过八千出头,她把这个价格对着沈肃的耳朵一吹,他立即就俯首帖耳了。要知道,沈肃日常穿的传统西装品牌贵得吓人。他立即狂松一口气,否则按照他的购物清单买下来,他的存款一夜间就缩水了。

付钱的时候,年轻漂亮的营业员笑眯眯地对沈肃说:“你女朋友的眼光真好。”这句话有两重意思,一是她选男朋友的眼光真好,二是她挑衣服的眼光真好。

沈肃对这种含混不清的表述向来嗤之以鼻,但此刻“女朋友”三个字,让他顾不上计较话里的多重含义,只觉得心口被这三个字烫了一下。

尤其是当陶琪用那种笑盈盈带着欣赏的目光打量他时,他居然觉得胸臆间充斥着一种轻飘飘的情绪。

接下来,陶琪带着沈肃,在迷宫般的商场里大杀四方。

按照陶琪的审美,沈肃的衣服鞋袜都买齐了。沈肃只负责跟在陶琪身后刷卡买单即可。就算不用自己劳神费力地挑选衣物,他依然累得想要就地躺下。他惊讶陶琪穿着五公分的高跟鞋,居然能够在随时能让人摔跤的大理石地面上健步如飞而浑然不知疲倦。

在买齐杯盘碗盏之后,他终于向陶琪求饶,把买家具的时间挪到晚饭后。

陶琪见沈肃颓得像一条被遛过头的狗,便暂时放他一马。

她将沈肃领到一楼化妆品专柜,在横陈堆砌的脂粉香中,找了张椅子,嘱咐他守着购物袋,自己则去试新一季的香水和彩妆。

对于调香师来说,所有流行元素都要第一时间掌握在手里,可以不用,但不能不知道。

逛商场对于她来说,收集素材启发灵感的作用大于购物。

她先去香水柜台,挑选这季新上的香水,一一在闻香纸上试过。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喷过香水的闻香纸塞进随身带着的、专门隔离闻香纸的卡包里,准备带回家再仔细研究尾调。接着,她兴致勃勃地一个一个化妆品柜台逛过去,看见好看的化妆品,便在手背上试一试颜色。

只一会儿工夫,她的手背上便是唇膏、眼影、腮红画出的道道。每画一道,她就低头轻轻嗅闻,分辨脂粉凝膏里的气味。她很讨人嫌地把彩妆专柜都试了个遍,但不管是高潮红、深喉、斩男色、吉隆坡,还是人鱼吻,统统不能让她掏钱包。她已经过了一口气买十七八支口红的年纪。

在她看来,女人之所以爱收集唇膏,不外是因为口红是奢侈品里唯一能够轻松拥有的。它能立竿见影地让你明艳照人,且不用付出太大代价。但其实,嘴唇只有一张,最爱涂的也不过心头好的那两三支。其余的不过是冷宫里的佳丽,白白虚度了保质期。

她走进最后一家柜台,她很爱来试这个牌子的指甲油,买过好几个颜色。尽管她觉得香水才是女人最好的妆容,若有若无萦绕在身上,留下一抹淡淡的香痕,足够激起人的情感幻觉。

可是,作为调香师的她,为了工作,除非要试香,一点味道都不敢沾身,更别提穿着香水睡觉了,那会让她一整夜都在背成分表。于是雪白手指上一点恰到好处的蔻丹,就成为她的慰藉。不管是洗澡、做饭、运动、睡觉,任何素面朝天的时候,那点蔻丹都是她美丽生活的象征。

她认真挑选着最适合夏天的颜色。一个个晶莹的瓶子,各色琳琅的美,南瓜色、西柚红、脏橘色、豆沙绿、薄荷绿、烟霞粉、鲑鱼红、电光紫、银蓝……她陶醉在这些华美而渐变的色彩中不能自拔。

“喜欢什么颜色,可以试试。”年轻的BA(美容顾问)见陶琪被宝光潋滟的色彩所迷惑,便主动上前询问。

陶琪闻声抬头,BA竟然是位二十六七岁的清秀男子。只见他涂了薄薄的粉底,两道浓眉修得如刀裁,描了精致的眼线,淡淡涂了点睫毛膏,嘴唇上抹了一点无色唇膏,整个妆容清新妥帖,明显是下了工夫的。

她冲他露齿一笑,化妆品专柜的男BA并不少,而且品位都不差呢。这年头雌雄莫辨的美最受欢迎,时下流行的人设不是“男姑娘”,就是“女小伙”。达·芬奇如果还活着,一定会为自己突然多出这么多同道中人而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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